11月28日,由我公司与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共同开展的《融资租赁标的物研究》课题,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
当前,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日益显现。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及专业能力优势,寻找并开拓新的宜租行业,成为众多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迫切问题。
融资租赁是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工具,它与其他金融业态的根本区别在于融资租赁是基于标的物的投资价值,并以租赁物专业化管理为基础的交易活动。融资租赁标的物是融资租赁交易的核心要素,其定义是融资租赁交易的基础。但目前国内对于融资租赁标的物尚未形成清晰、完整、统一的概念体系,也迟迟未能出台融资租赁的专门法律。法律的不完善体现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物权、债权利益的实现存在较多阻碍,比如租赁物登记、所有权转移认定、物权和债权追索等问题。
此外,由于不同时期、不同管理机构针对不同类型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采取了不同的融资租赁标的物界定标准,形成了长期的标的物的监管定义的不统一、不明晰,造成了业界对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合规认定标准不统一,且政策规定往往滞后于业务的创新实践。
《融资租赁标的物研究》首先较为全面系统地论述了租赁标的物的国内外历史追溯,总结了标的物发展的外在环境和内在逻辑,分析了国内融资租赁标的物现行监管、法律、会计定义及业务创新实践,并提出了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然后在遵守融资租赁本质特征的前提下,首次提出了标的物概念体系,给出了三点核心要义——权属清晰、价值公允、具有使用价值,深化标的物内涵,扩展标的物外延,并针对各类标的物的特征进行了分类探讨。
同时基于对标的物的研究和行业创新实践,特别地探讨了项目租赁这一创新模式,并给出了相关定义,对其业务模式、特点、政策合理性、适用领域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最后,从政策环境优化的角度,精准把握当前行业面临的监管、法律、会计、税收方面的痛点,提出针对性意见,包括明确法律标准、保障物权实现、统一监管定义等等。